一、建立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目的
建立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目的,在於增進行動不便學生對於校園生活學習與適應能力,並藉由校園內如:建築物、教學環境、接納等各方面軟硬體之改善,以消除校園內各種有形與無形之障礙,期使行動不便學生能夠在最少限制條件的環境之下,與一般學生一起學習共同享用各種的教育資源。同時,也讓行動不便之老師、家長、社區人士能夠方便地在校園內自由進出活動。
二、校園無障礙環境之考慮對象
校園無障礙環境之考慮對象以行動不便之老師、學生為主;行動不便之家長、社區人士為輔。其中,此類行動不便者又依其障礙類型,一般學校以坐輪椅者、柱柺杖者、視障者、聽障者為主,其他類型者為輔;特殊學校則以該校學生為主。原則上設置相關設施、設備,需滿足上述各類型行動不便者之特殊需求。
三、校園無障礙環境之功能
- 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,以方便行動不便的師生、家長及社區人士,使之均能暢達於校園。
- 增進教職員工、學生對無障礙環境的認識及身心障礙類別與特性之了解、對身心障礙學生於學習限制上的了解;教職員工能指導一般學生如何對身心障礙者學習,以啟發一般學生對身心障礙者的愛與關懷。
- 在軟體建設及硬體建設的配合下,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珍惜生命,了解自己,接納自己,實現自己,進而建立積極而良好的人生觀。
資料來源:台灣無障礙協會( http://www.tdfa.org.tw/
) |